2026年7月,《紐約時報》等新聞媒體在與OpenAI的版權訴訟中提交了一份制裁動議,指控OpenAI在過去兩年裡持續向法院作出誤導性陳述並隱匿關鍵證據。這一指控直指案件核心——OpenAI使用版權作品訓練ChatGPT是否構成合理使用,若指控成立,其關鍵抗辯點可能難以守住。
案件源於《紐約時報》指控OpenAI未經許可使用其新聞作品訓練ChatGPT,且模型在輸出中會復現受版權保護的內容。進入證據披露階段後,原告要求獲取ChatGPT用戶對話日誌,以核實訓練數據中是否包含其版權內容,以及模型在真實使用中是否輸出過這些內容。雙方最終妥協為提供2000萬條經過匿名化處理的樣本,但原告發現這些記錄經過高度編輯,幾乎無法使用。
更嚴重的是,今年4月一次法院強制安排的補充質詢中,OpenAI的隱私工程師意外透露,公司早在訴訟開始前就已經內部搜索過訓練數據和輸出日誌,尋找是否包含原告的新聞內容。而OpenAI此前一直向法院辯稱,它沒有能力進行這類搜索,搜索會耗費巨大成本並侵犯用戶隱私。原告還指控OpenAI在訴訟提起後刪除了數十億條對話記錄,直接違反了法院的證據保全令。
這些日誌對合理使用抗辯的證明至關重要。首先,日誌可以揭示訓練數據中究竟包含多少《紐約時報》等原告的版權作品。如果訓練集中包含規模可觀、結構完整的新聞內容,法院會更關注這些作品是否是模型能力的重要來源,以及未經許可使用是否給權利人造成了實際損害。其次,日誌能證明ChatGPT在真實用戶對話中究竟輸出過多少原告作品。如果模型能夠大規模精準地復現文章細節,OpenAI此前聲稱“復現是一個罕見的錯誤”的說法將不攻自破。
尤其是在涉及檢索增強生成(RAG)模式的日誌中,風險會進一步升級。如果系統直接調取受版權保護的文章並向用戶提供超出合理摘要範圍的內容,風險就不只來自訓練,還可能來自實時抓取、複製和傳播。此時,OpenAI不能僅用訓練行為具有轉換性來解釋全部行為,因為每一次輸出都可能構成新的面向用戶的複製。
從程序上看,隱匿或銷燬證據本身就是重大訴訟風險。谷歌在與Epic公司的反壟斷訴訟中,因內部聊天系統自動刪除記錄被認定為故意規避證據保全,法官指示陪審團可推定被刪除內容對谷歌不利,最終谷歌被判違法。而在案情相似的Epic訴蘋果案中,蘋果因未被發現類似行為而未被認定違法壟斷。兩案對比說明,訴訟中的證據操作失當,有時比案件本身的商業事實更能左右裁判走向。
如果OpenAI的情況發生在中國,根據《民事訴訟法》和司法解釋,拒不提供證據或提供虛假證據的後果同樣嚴重。法院可以認定對方主張的該證據內容不利於證據控制人,並可對偽造、毀滅重要證據的行為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上述指控仍需法院審查。但從OpenAI不願提交完整日誌文件可以看出,這些日誌可能對原告更有利。不論法院之後決定再次要求提交日誌,還是以隱匿證據為由直接認可《紐約時報》證據的證明目的,本案後續走向都會對OpenAI的核心抗辯點——使用版權素材訓練人工智能構成合理使用——非常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