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米比亞通信監管局(CRAN)近日正式駁回了SpaceX旗下衛星互聯網服務Starlink的上訴請求,維持了此前拒絕向其頒發運營牌照的決定。這一裁決意味著,Starlink短期內仍無法在這個非洲南部國家開展商業服務。

這場監管糾紛的起點可以追溯到2024年。當時,納米比亞當局以Starlink在未獲得必要批准的情況下擅自運營為由,勒令其停止在當地的服務。此後,Starlink於今年早些時候正式提交了電信服務牌照和無線電頻譜使用許可的申請,但在3月遭到CRAN的拒絕。

根據路透社的報道,CRAN在最新的聲明中明確指出,Starlink的申請“仍然不符合”納米比亞《通信法》第46條中關於所有權和控制權的規定。這一條款通常要求電信運營商必須有本地實體或特定群體的持股參與,而Starlink的股權結構顯然未能滿足這一硬性門檻。

除了核心的所有權問題,CRAN還從程序上給出了駁回上訴的另一個理由:Starlink提交複議申請的日期,已經超過了4月23日的法定期限。這使得監管機構在技術和程序層面都擁有了堅持原判的充分依據。

值得注意的是,CRAN在審查過程中還披露了一個細節。在最初拒絕Starlink的決定公佈後,監管機構收到了來自公眾的624份要求複審的請求,反響之大連CRAN都感到意外。然而,經過審查,其中622份因程序或管轄權問題被直接駁回。剩下的兩份請求雖然進入了實質審查階段,但CRAN認為它們既沒有提出新的證據,也未能指出原裁決中存在任何重大事實錯誤,因此不足以推翻此前的決定。

面對監管的強硬態度,Starlink曾試圖從市場需求的角度進行申辯。該公司指出,在牌照申請過程中進行的一次公眾諮詢顯示,當地民眾對Starlink的服務抱有極高的期待,支持率高達98.6%。但顯然,強烈的市場需求並未能說服監管機構在所有權規定上做出讓步。

納米比亞並非Starlink在非洲南部地區遭遇的唯一障礙。在鄰國南非,Starlink同樣面臨著嚴格的監管壁壘。南非的法規要求電信運營商必須將至少30%的股權交由“歷史上處於弱勢地位的群體”持有,這一政策直接導致了Starlink至今無法在南非落地。

從更宏觀的視角看,Starlink在非洲的擴張正處在一個十字路口。一方面,其低軌衛星技術能有效解決偏遠地區的網絡覆蓋難題,市場需求真實且旺盛;另一方面,許多非洲國家出於保護本土產業、維護數據主權以及推動經濟賦權等多重考量,設置了複雜的監管門檻。納米比亞的案例清晰地表明,即便擁有技術優勢和用戶呼聲,若無法在本地合規框架,特別是所有權結構上找到解決方案,Starlink的全球織網計劃仍將在特定市場面臨嚴峻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