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動駕駛行業即將迎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強制性國家標準。6月1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發佈公示,就《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系統安全要求》公開徵求意見。這份強制性標準計劃於2027年7月1日正式實施,屆時所有在中國市場銷售和運營的L3級和L4級自動駕駛乘用車及卡車,都必須無條件滿足其規定。
該標準公示後,迅速引發了行業內的廣泛討論,其中一個焦點便是感知硬件配置。有媒體解讀稱,標準要求L3必須配備攝像頭和毫米波雷達,而L4則必須在此基礎之上增加激光雷達。這一說法立刻遭到了以視覺方案為主的企業的反對。小鵬汽車副總裁于濤公開批駁了這一解讀,指出標準全文並未對感知設備的具體類型做出任何硬性規定。
事實上,標準的核心邏輯是“以結果為導向”。它沒有指定技術路徑,而是對自動駕駛系統(ADS)的感知能力提出了明確的量化指標。例如,在附錄中,標準對L3級高速場景要求了側向左右各9米的探測寬度,並根據不同車速階梯式設定了前向最小探測距離。至於車企是通過純視覺、多傳感器融合還是其他方案來達成這些指標,標準不做限制。這種技術中立的立場,為不同技術路線的企業都留下了競爭空間。
在更根本的安全基準層面,標準提出了一個核心原則:自動駕駛系統的安全水平,應至少達到“正在承擔駕駛任務的合格且專注駕駛人的水平”。編制說明進一步解釋,這意味著一個“具有較好駕駛能力的司機”。標準要求車企必須通過仿真、場地和道路試驗數據,在安全檔案中證明其系統在各種場景下的整體風險表現不劣於這一人類駕駛員基線。這清晰地界定了自動駕駛不等於零事故,而是一個旨在超越人類平均駕駛安全水平的系統工程。
對於業界爭議最大的L3級自動駕駛,標準設計了一套完整的安全兜底機制來解決“人機接管”難題。它要求系統必須持續評估駕駛員是否具備接管能力;在發出接管請求時,必須預留充分時間,且從請求發出到因執行最小風險策略而終止的時長不得少於10秒。如果駕駛員最終未能接管,車輛必須能自動執行最小風險策略,例如安全變道並最終在不妨礙交通的路邊安全停靠。這套流程試圖從邏輯上閉環L3的安全隱患,但能否完全說服那些主張“跳過L3”的懷疑論者,仍有待觀察。
相比之下,標準對L4級自動駕駛提出了更高的獨立性要求。最引人注目的一條是,L4級車輛不應依賴遠程協助來執行自動駕駛任務。這意味著,無論是面對標稱場景、風險場景還是系統失效,車輛都必須具備完全自主的處理能力,包括在必要時自行繞行障礙物、倒車、掉頭,並識別和響應救護車、消防車等優先通行車輛及交警的現場指揮。其功能安全等級要求也從L3的ASIL B級提升到了最高的ASIL D級。
標準制定部門認為,儘管短期內會推高企業成本,但長期看,統一的安全門檻將通過提升產品質量、降低事故成本來抵消前期投入,並帶來顯著的社會效益。目前,該標準正處於徵求意見階段,截止日期為6月24日。考慮到中國自動駕駛技術已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監管部門認為該標準具備較高的可行性。對於已獲得車輛型式批准的既有車型,標準計劃給予13個月的過渡期,為新技術的應用和迭代提供了緩衝。這份強制國標的出臺,標誌著中國自動駕駛從測試示範正式邁向規模化、規範化管理的新階段。